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初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
根据闽招办[2009]普33号文件规定,经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为做好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初检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检要求
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参加初检。
二、初检的地点和时间
1、福州站(主要安排福州、南平、宁德、三明市考生初检)
地点:福州市教育局1号楼五层视频会议室。
时间:1月18日下午2:30开始至19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中,1月18日下午安排福州市考生初检,1月19日上午安排南平、宁德市考生初检,1月19日下午安排三明市考生初检。
2、泉州站(主要安排泉州、莆田市考生初检)
地点:泉州市教育局教育中心(泉州市崇社福路219号)。
时间:1月21日至22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中,1月21日安排泉州市考生初检,1月22日安排莆田市考生初检。
3、漳州站(主要安排漳州、龙岩市考生初检)
地点:漳州一中(漳州市胜利西路76号)。
时间:1月24日至25日(正常上班时间)。1月24日安排漳州市考生初检,1月25日安排龙岩市考生初检。
4、厦门站(主要安排厦门市考生初检)
地点:厦门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
时间:1月27日至28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检。
2、参加初检的考生必须服从各初检站的管理。考生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初检站。
3、请各地负责将本通知精神通知到已经参加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报名的考生。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